2007年12月10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房客借口住宿专偷宾馆电脑
朱一红

  有人以住宿为名到宾馆开房,盗得房内电脑后逃离。最近,东阳城区就发生了两起这类盗案。警方提醒,宾馆在规范经营的同时,一定要提高警惕,加强防范。
  这天凌晨3时许,一男子来到东阳某宾馆总台登记住宿,并要求先看一下房间。服务员带他看了603房间,他表示满意。后那男子拿出一张贵州毕节籍胡某的身份证登记入住,交了300元押金。到了当天中午,服务员整理房间时,发现603房间早已没人,一台价值4000余元的海尔电脑也不翼而飞。通过宾馆监控录像发现:凌晨4时许,有一穿深色上衣的男子到603房外,因打不开房门而到楼下总台询问,后由服务员上楼开门。过了几分钟,“胡某”也回到了603房间。到了凌晨5时10分许,“胡某”背着包先离开。隔了5分钟,穿深色上衣的男子拉了只旅行箱也离开了宾馆。
  无独有偶,当天凌晨,东阳城区的另一家宾馆也发生了类似的盗窃案,被盗价值数千元的清华同方电脑一台。
  警方通过调查发现,以上两起案件为同一伙人所为,住宿登记所用的身份证是同一张,作案手法相同,都是交了押金不去退,盗窃得手后就直接逃离。(朱一红)